荔枝狗肉节,是中国广西玉林市民间自发形成的节日,与夏至日同天。玉林民间认为“狗肉荔枝节”,纯粹是玉林人“原创”的一个的“吃的节日”。2014年,明星们提前一个月纷纷呼吁取消荔枝狗肉节,善待我们人类的狗朋友。闹出了一场不小的狗肉风波。其实,在中国,热衷吃狗肉的地方并非只有广西玉林一地,广东、贵州、江苏等省部分地区同样有吃狗肉的习俗。下边,我们就来回溯一下我国的吃狗历史。
狗肉,很久很久以前就进入了中国人的食谱。早在先秦之时,中国人就将家养的狗分为三类:“一曰守犬,守御田舍;二曰田犬,田猎所用;三曰食犬,充庖厨庶羞用。”所谓“食犬”,即今人所说的“肉狗”。不过那时候狗肉非常珍贵,只有贵族才享用得起,《礼记》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狗肉是士以上的贵族才有资格享受的美味。当时的天子也以狗肉作为严肃的祭品,这从汉字“献”的造字结构便可看出来,“犬”字偏旁即表示以狗献祭的意思。 到秦汉时期,食狗之风大盛,狗肉从贵族的食谱扩展至平民的餐桌。刘邦的马仔樊哙,发迹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为营生,“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之”。相传刘邦特别喜欢樊哙烹制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根据汉朝人的记述,“中者屠杀羊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狗肉的品位要高于猪肉,中产阶级才吃得起狗肉,穷人只能吃猪肉与鸡肉。
不过隋唐之后,狗肉已经退出汉族人的主要食单,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猪肉与羊肉才是最常见的肉类。这里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可供人们食用的肉类已经比较丰富,肉猪、肉羊的养殖业得到空前的发展,人们在一般情况下不再需要将狗当成食用动物。二是佛教与道教的倡导,佛教禁止信徒食用狗肉;道教也称“以犬为地厌,不食之”,受这些宗教思想的影响,人们也自觉不吃或少吃狗肉。
到了宋代,上流社会就不流行食用狗肉——这一点跟先秦与两汉时期完全不同。在宋人笔下,汴京与临安的饮食店与肉铺子非常之繁多,但基本上卖的都是猪肉、羊肉,狗肉店不能说没有,却难得一见。有人统计过《东京梦华录》提到的所有肉类食品,发现羊肉的比例为36%,猪肉的比例是12%,鸡肉等禽类肉食为11%,鱼贝类为15%,完全没有出现狗肉。 许多宋朝士大夫甚至以食狗肉为耻。苏东坡是北宋出了名的美食家,他被贬谪黄州时,看到“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便发明了红烧肉这道美食。但苏东坡尽管嗜肉,却不吃狗肉。
到了宋朝以后,吃狗的人就越来越少了,人们食肉几乎以朱牛羊为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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