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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阳文教局朱桶章(春天的笑)等人的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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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6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朱桶章等人(春天的笑):
我们是夏家湾原被迁户,系广建公司淳风苑二期拆迁还房户.我们十多个大户房屋因历史原因形成距江北大道达二十多米高的孤岛,5.12地震后,我们所居住房屋更是成为危房,长期在外租房居住,苦不堪言。政府为解决我们安居乐业的民生问题,终于将我们危房拆迁纳入广建公司“淳风苑二期”一并改造。
我们的房屋拆迁后,在外过渡已达四年多,好不容易才开工建设,而你朱桶章等人(春天的笑)身为恩阳文教局国家公职人员,为了一已私利,不顾全大局,不为政府排忧解难,冒充大正蓝本8号楼全体业主之名,组织串联不明真象的群众,目无法纪,企图敲诈勒索开发商和建筑商,故意在网络上危言耸听,造谣生事:将政府为老百姓解决遗留问题办好事说成是官商勾结,把规划局说成是鬼划局,把企业正规施工说成是野蛮施工……你的用心何在?良心何存?
未拆迁时,原我们的旧房子距你们只有2、3米,整个片区环境破烂不堪,狼籍遍地(附拆迁前的照片),原淳风苑二期规划距大正蓝本最近9米,而现已调整为13米,前面大街才12米,根本不影响采光,且美化了环境,这本来就是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而你等人非要造谣诽谤政府,你的用心何在?良心何存?
对于这种妄想通过网络造谣,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特请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后河桥孤岛拆迁户代表:夏保和、夏利、夏毅、彭碧述、彭碧秀、彭碧清、董飞、夏容、夏秀、夏达宣、夏保德、李天清、夏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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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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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6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这些人还有没有素质?!

发表于 2013-10-6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夏家湾原来的居民们,你们好!
我是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后河社区大正蓝本八号楼三单元十一楼一号的住户朱统章,我们向市规划局等职能部反应的要我们的采光权,好象与你们拆迁户没什么联系?为什么你们在网上乱说一通。
1、我们没有找你们,也没在网上你们拆迁户一句话。
2、
淳风苑二期工程施工单位不顾我们的安全在十一楼上向我们的围墙上冲水,是什么意思?前面施工方已冲垮塌围墙十几米。
3、市规划局回复我们业主是30户居民,你们网上发布的只十户左右。
4、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后河社区大正蓝本区8号楼业主们向上级正面要采光权和安全是里所当然的。好象与你拆迁户也谈不上关系。只能说市规划局的规划有问题。
5、我们没有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敲诈勒索。
6、相反我们的人身安全已受到你要挟。说什么你的班可能都上满是什么意思?大正蓝本区八号楼的业主们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思考此中是何意?
这就是文明施工 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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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坡离大正蓝本这么近.jpg

发表于 2013-10-6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规划管理局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    检     举
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后河社区大正蓝本区8号楼始建于2009年10月,坐北朝南,建设为18层电梯楼(楼高约54米), 2011年10月竣工,其购房业主于2012年8月基本入住,现入住率达95%。而巴中市淳风苑二期工程(坐南朝北)于2013年2月开始动工修建23层(楼高至少72米),与大正蓝本8号楼属前后楼,两楼之间的平行间距仅13米,其平行间距远远不够(应该留间距34.5米)。严重损害了大正蓝本区8号楼三单元1、4号户全体业主客厅、餐厅、两卧室的采光、通风、消防等权益。为此,特作如下检举:
一、虚报淳风苑二期工程30多户危房改造。请相关单位到实地监督检查。
二、灾后重建资金的建设项目应该纳入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建设单位,未公开招标,而指定由孤岛相邻建设单位市广建公司包干建设。
三、原确定的建设方案是经多方部门及相关利害人通过听证确定的,为什么调整未通知相关利害人参与及未公示、听证。
四、擅自随意2次调整淳风苑的建设方案,并调整时未公示、听证。
五、调整后的建设高度远远超出了大正蓝本8号楼的高15米,根本不是市规划管理局说的基本等高。
六、将矛盾转移:巴中市规划管理局所谓说的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为化解全面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考虑各方利益,而批准了“淳风苑”二期优化调整方案。现在将矛盾转移到大正蓝本区8号楼的业主们,让8号楼1、4号采光受到及大的影响。
七、将灾后重建资金用于淳风苑二期工程的开发:淳风苑二期工程由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由巴中市和平建筑有限公司承建,难道灾后重建资金可以用于淳风苑二期工程的开发吗?
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图审核专家组和住建局下的质监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我市正在开展五创联动,这样的城市规划建设如何才让我们业主们感受宜居的优美环境城市。请领导们给巴中市大正蓝本区8号楼3单元1、4号业主们主持公道,请立即制止淳风苑二期工程的不合法建设。
                               二0一三年十月六日

发表于 2013-10-6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

发表于 2013-10-6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叫朱统章不是猪屎桶的桶哈

发表于 2013-10-6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print.png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thread-prev.png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thread-next.png
回复:夏家湾原被迁户    作为住户正面向政府申诉正当权益,没有针对拆迁户,而作为大正蓝本业主根本就不知道夏家湾是什么地方。只知道淳风二期工程与大正蓝本间距(是市规划局说的只有13米),而未满足《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发表于 2013-10-6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夏家湾原来的居民们,你们好!
      我是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后河社区大正蓝本八号楼三单元的住户朱统章,我们向市规划局等职能部反应的要我们的采光权、通风、消防等权益。好象与你们拆迁户没什么联系?为什么你们在网上乱说一通。
   1、我们没有找你们,也没在网上你们拆迁户一句话。
   2、
淳风苑二期工程施工单位不顾我们的安全在十一楼上向我们的围墙上冲水,是什么意思?前面施工方已冲垮塌围墙几米。
    3、市规划管理局回复我们大正蓝本业主说夏家弯的灾后重建户是30户居民,你们网上发布的只十户左右。
    4、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后河社区大正蓝本区8号楼业主们向上级正面要采光权和安全是里所当然的。好象与你拆迁户也谈不上关系。只能说市规划管理局的规划有问题。
    5、我们没有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敲诈勒索。

   
  6、相反我们的人身安全已受到和平建筑公司的夏长江的要挟(夏长江一行3人于2013年10月5日20:00进入大正蓝本8号楼自称是和平建筑公司的人员),与我们大正蓝本业主发生言语冲突并威胁我们业主。大正蓝本区八号楼的业主们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思考此中是何意?

发表于 2013-10-6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难处理

发表于 2013-10-6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规划管理局严重违反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检举
尊敬的市领导:
    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后河社区大正蓝本区8号楼始建于2009年10月,坐北朝南,建设为18层电梯楼(楼高约54米), 2011年10月竣工,其购房业主于2012年8月基本入住,现入住率达95%。而巴中市淳风苑二期工程(坐南朝北)于2013年2月开始动工修建23层(楼高至少72米),与大正蓝本8号楼属前后楼,两楼之间的平行间距仅13米,其平行间距远远不够(应该留间距34.5米)。严重损害了大正蓝本区8号楼三单元1、4号户全体业主客厅、餐厅、两卧室的采光、通风、消防等权益。为此,特作如下检举:
     一、虚报淳风苑二期工程30多户危房改造。请相关单位到实地监督检查。夏家湾被撤迁户告诉的仅10多户。
     二、灾后重建资金的建设项目应该纳入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建设单位,而指定由孤岛相邻建设单位市广建公司包干建设,但是目前是和平建筑公司在承建建设。
     三、原确定的建设方案是经多方部门及相关利害人通过听证确定的,为什么调整时未通知相关部门与利害人参与及未公示、听证。
     四、擅自随意调整淳风苑的建设方案,并调整时未公示、听证。
     五、调整后的建设高度远远超出了大正蓝本8号楼高出15米以上,根本不是市规划管理局回复给我们大正蓝本业主说的基本等高。
     六、将矛盾转移:巴中市规划管理局所谓说的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为化解全面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考虑各方利益,而批准了“淳风苑”二期优化调整方案。现在将矛盾转移到大正蓝本区8号楼的业主们,让8号楼1、4号采光、通风受到及大的影响。
     七、将灾后重建资金用于淳风苑二期工程的开发:淳风苑二期工程由巴中市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现由巴中市和平建筑有限公司承建,难道灾后重建资金可以用于淳风苑二期工程的开发吗?
     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图审核专家组和住建局下的质监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我市正在开展五创联动建设,这样的城市规划建设如何才让我们业主们感受宜居的优美环境城市。请领导们给巴中市大正蓝本区8号楼3单元1、4号业主们主持公道,请立即制止淳风苑二期工程的不合法建设。

                                                                                                                    二0一三年十月六日

发表于 2013-10-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正:
原夏家湾的居民们,您们好!
      我是
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后河社区大正蓝本八号楼三单元的住户朱统章,我们向市规划建设局等职能部反应的要我们的采光权通风、消防等权益好象与您们拆迁户没什么关联?为什么你们在网上乱说一通。
   1、我们没有找您们,也没在网上对您们拆迁户说一句话不该说的话。
   2、
淳风苑二期二号楼工程施工单位不顾我们的安全在十一楼上向我们的围墙上冲水,是什么意思?前面施工方已冲垮塌围墙几米。
    3、市规划管理局回复我们大正蓝本业主说:夏家弯的灾后重建户是30多户居民,您们网上发布的只十多户,其意义您们自己明白。
    4、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后河社区大正蓝本区8号楼业主们向上级反映要正面采光权和安全是里所当然的。好象与您们拆迁户也谈不上关系。只能说市规划管理局的规划有问题(2013年我们业主到市规划管理局去反映问题,市规划管理局的同志明确告诉我们业主:间距是不够的)。
    5、我们没有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敲诈勒索,我们只要采光等权利。

      6、相反我们的人身安全已受到自称是和平建筑公司夏江和的要挟(夏江和一行3人于2013年10月5日20:00进入大正蓝本8号楼自称是和平建筑公司的人员),与我们大正蓝本业主发生言语冲突并威胁我们业主。大正蓝本区八号楼的业主们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思考此中是何意?

发表于 2013-10-7 07: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执一词,孰是孰非,我们也不好判断。理解,沟通,协调,不要让矛盾激化,你们以后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下吧!
   
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何苦呢?朋友们!

发表于 2013-10-7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2_28:}

发表于 2013-10-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千言只为房,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P

发表于 2013-10-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巴中市规划管理局可以不执行2008年5月1日起实行的《巴中是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吗?

发表于 2013-10-7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自己利益诉求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而诋毁别人,你这是违法的!!!!

发表于 2013-10-7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因为你的利益而去侵犯别人的利益,剥夺别人应有权利!!!!!
发表于 2013-10-7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工方一点建筑法律知识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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