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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肺腑之言

请问李仲彬书记:是谁给了鑫鸿福停车收费公司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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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它是公安內部保安公司、想谁便成立公司收停车费是没门的、你想划几根线按排几个下岗去再就业的话同样没门、还得被拖车拖走去接受处罰.

发表于 2011-4-30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公共资源应该还给大众,而不是用于商业盈利。

  

发表于 2011-4-30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票是停车场或者是洗车的发票。不知道是不是意味着江北大道就是他家里开的停车场哦

发表于 2011-4-3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主朋友联合起来,坚决抵制滨河路停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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