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翠蓉在协议书上签字
张翠蓉在协议书上签字 
张翠蓉为县委、县政府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
4月10日下午,在剑阁县委三楼会议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勇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杰,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信访办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对东宝镇龙泉村二组村民张翠蓉2002年以来,长期上访反映对市中院判决的东宝小学教师王某某2002年8月11日故意致伤致残自己的结论不服进行了协调处理。 这是剑阁县政法系统围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又一新的举措。今年3月份以来,剑阁县委政法委根据剑阁信访尤其是涉法涉诉问题突出这一特点,以人为本,敢于碰硬,一手抓具体问题的解决,一手抓依法打击和处理。整合资源,集中时间解决处理了7起涉法涉诉上访缠访案件,成功息访息诉5起,依法打击处理1起,在全县引起了轰动效应。 在协调会上,县公安局介绍了案情。市中院周杰副院长就市中院作出的判决结论和张翠蓉质疑的部分分别从法律的角度作了一一的解释和澄清,但出于以人为本的角度和张翠蓉的实际困难,市中院将酌情给予张翠蓉一次性困难补助。 通过多方通力协作,张翠蓉长达5年之久的涉法上访案终于达成了协议:一是东宝小学教师王某某一次性赔付张翠蓉医药费、精神损失等费用4.5万元;二是根据张翠蓉实际困难,将其纳入农村低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是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的行为规范建设力度。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生效后,当张翠蓉双手接过教师王某某送上的水果时,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笑的是那样灿烂。 至此,时针已指向晚上的20: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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