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成都12月2日电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李嘉
11月30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特大毒品案,主犯赵绕柱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戴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邵兵、常海涛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3月27日8时许,在成渝高速公路166公里+200米下行处内江段时,发生一起汽车追尾交通事故事故,一辆牌号为苏AG4766的轿车严重受损。当交警将该车拖至内江通川修理厂存放,对受损车辆上物品进行清理时,查获车内疑似冰毒246.2克,经鉴定,该物质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67%。内江警方顺藤摸瓜,一举侦破这一起跨省运输、贩卖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冰毒、海洛因、麻古等达2600余克。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赵绕柱出资,并伙同常海涛、邵兵、袁璐等人先后在武汉、成都等地购买冰毒2400余克,运至南京等地出售。被告人戴杰、万冬梅、许春林多次单独贩卖毒品。其中,被告人赵绕柱贩卖、运输冰毒2496.2克,另有三次未遂;被告人常海涛贩卖、运输毒品1616.2克,另有两次未遂;被告人邵兵运输贩卖毒品1370克,另有一次未遂;被告人戴杰贩卖毒品1718.8克,另有一次未遂;被告人袁璐帮助赵绕柱购买毒品冰毒1450克,另有一次未遂;被告人兰明国参与贩卖毒品1005克,另有一次未遂;被告人邓光光辉参与贩卖毒品1005克,另有一次未遂;被告人黄勇参与贩卖毒品1000克。被告人黄玖元参与贩卖毒品616.2克。另查明,被告人许春林非法持有冰毒等毒品90余克;被告人万冬梅明知戴杰是毒品犯罪所得赃款而窝藏;为逃避打击,被告人袁璐、李春雪为赵绕柱转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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