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立即开展了解核实。
经了解核实,反映情况的地点为灵丹村洞口上(小地名)。2023年8月7日,白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牟叶奎和灵丹村村干部实地查看了灵丹村洞口上(小地名)河水问题,对洞口上河水进行了水质取样,交由泸州汇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水质检测,同日,水质检测报告显示该处符合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标准。2023年8月16日,白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再次现场调查,判断该处河水是水草腐烂和以前污水沉积形成的黑色污泥。下一步,白沙镇将采取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对河沟进行清淤和改善生态环境,安排人员对河面上的水葫芦等漂浮物进行打捞;二是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河沟上游两个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站点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此外,我们积极对接垃圾清运公司,安排清运人员及时清理了垃圾。下一步,白沙镇将采取措施做好垃圾清运工作。一是做好公路沿线群众的环保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在垃圾桶处投放垃圾,避免随意抛洒垃圾;二是安排保洁人员及时对公路沿线的垃圾进行清扫,和垃圾清运公司协调后安排清运人员每3天对公路上的垃圾堆放点清运一次。
感谢您的意见,如有未尽事宜,欢迎您来电沟通。联系电话:0830-657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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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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