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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永莲,为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巴州镇草坝街居民。
因生下三个女儿,我被男方抛弃。在法院解决此离婚案之时,巴州镇官员怀疑我要上访,2008年8月22日,西城办事处苟主任等人将我劫持至一农家乐非法拘禁28天。并使用暴力拳脚相加,至我下身当场流血。(可提供当日的血衣作证)
我14岁的女儿被他们关在一陌生人家中长达一周时间,受尽惊吓。
其间,他们胁迫我不识字的老母亲在他们伪造的申请书上签字画押,称我有精神病,让我进精神病院治疗。
为讨公道,我饱受屈辱。而至今仍有西城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不断威胁和恐吓我。
希望政府能声张正义,为我做主。
弱妇张永莲。2009年5月2日。
我的身份证至今仍被非法扣押。
我的申诉材料。
我的母亲和女儿被逼签字的精神病鉴定申请。
证人签字的有关我女儿被带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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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这文字也不一定能说明什么,请解释!
关注中.........楼主没把事情说明白
上告到中纪委!
楼上的无知!
没有白乌鸦,命苦
–巴中有那么黑的人;太胆大了;可恶!西派在干嘛呢为什么不问一下!
给网民说一声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