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山镇纪委关于反映大垭村支部书记吴仕尧违纪事实调查回复 (一)2014年大垭村村民向镇纪委反映支部书记吴仕尧违纪事实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安排镇纪委监察室迅速组织调查,镇纪委通过调查核实,将情况向党委汇报,经党委办公会议决定,给予吴仕尧党内警告处分,并到大垭村召开支部大会(群众代表列席参加)通报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之后,信访方不服,再次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县纪委监察局责成笔山纪工委、监察分局进一步调查核实,上报处理,笔山纪工委、监察分局组织专案组,经过半个月的调查取证核实,结果与笔山镇纪委一致,材料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后,经研究同意镇纪委处理意见。 (二)2015年5月大垭村村民再次向镇纪委反映支部书记吴仕尧违纪事实,大部分与去年反映问题一样,只是新增加了:1.吴仕尧侵占村小学校园地问题;2.在校内修村办公室影响教学问题等;镇纪委正在调查取证核实,将在较短时间内向信访人回复调查结果,如属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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