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各级领导:
首先给您们叩首了!我来自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我家好好的娃儿被前锋区人民医院害死了,调解无果,医院颠倒是非,罔顾事实,逼不得已之下在此申诉。请广大网友、各级领导主持公道。
一、事情经过(以下情况为客观事实,前锋区卫生健康局也有记录在案)
2025年6月6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我女儿黄明珠在家玩耍误将玩具塑胶圈(如图)含嘴里,我使用海姆立克法急救没效果,我们就没有继续了,马上带娃娃上医院处理,并带上就医资料和一模一样的玩具塑料圈。就近到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急诊科,急诊医生询问什么情况,我回答小孩嘴里有个东西并把带上的塑胶圈样品给医生看,医生想查看孩子嘴里情况,孩子害怕不张嘴,急诊医生看到孩子呼吸正常,神志清楚,状况很好。急诊医生就打电话给门诊叫我们去门诊部四楼耳鼻喉科,我和我父亲就抱着我女儿从门诊大楼一楼乘电梯到四楼耳鼻喉科,全程没有医护人员引导陪同。
到了耳鼻喉科接诊的是郑志远医生,郑医生把我们带到隔壁处置室叫我父亲抱着孩子坐在椅子上,郑医生拿着木质的压舌板来查看孩子口腔情况,孩子还是害怕不肯张开嘴巴,郑医生叫我把户口本医保卡给他登记,并询问了孩子几岁了有没有什么病史,我如实告诉孩子有甲基丙二酸血症,我父亲说孩子不配合的话能不能采用注射麻醉让孩子睡着了把异物取出来,郑医生询问孩子吃没吃早餐,我回答说八点多吃的早餐,郑医生随后打电话给麻醉科医生,麻醉科医生说的是最少要等饭后6-8个小时才能注射麻醉,要不然你们去广安?我回答说去广安又要半个多小时,孩子嘴里还卡着东西,郑医生随后又带我们去处置室拿出铁制的压舌板给孩子看口腔,我孩子还是挣扎不张嘴,郑医生就从柜子里拿出不锈钢口腔开口器,并去门口叫来楼层护士。郑医生叫我父亲竖抱着孩子坐在椅子上,楼层护士和我帮忙强制按住,孩子还是害怕挣扎得厉害,楼层护士就对我父亲说后背后仰靠着椅子,医生用金属开口器把我女儿嘴巴先是横向撑开用小手电照着看了一下,然后又竖着把我女儿嘴巴撑开看了一下随后转身拿了一个环形头钳子伸进孩子嘴巴夹取,夹了一两秒(钳子并没有成功夹出异物),同时就在那一瞬间,发现孩子脸色铁青嘴皮紫乌全身瘫软了,我就大声说医生我女儿不行了赶快,郑医生见状立马把我女儿抱着放在地板上按压心脏,按压了两三分钟又掏出手机拨打其他科室医生前来抢救,几分钟后儿科,麻醉科,急诊科等医生护士陆陆续续带着呼吸器心电感应器参与抢救,并叫我和父亲出去等待,医生抢救一个多小时无果宣布死亡。
二、医院存在严重问题:
1.我们一开始去的是急诊科,急诊科医生却叫我们去门诊处理,急诊医生没有对孩子的情况进行充分的评估,而且没有医护人员引导让我们自行寻找门诊室,这出现了推诿和治疗延误的责任。
2.医院没有充分考虑到一个6岁孩子的特殊情况(呼吸正常,意识清醒,年龄小,害怕且抗拒不配合),强制暴力使用开口器,并没有评估使用开口器的风险更没有提前告知家属,同时也没有准备应急方案。并没有优先采用镇静取物或其他方式。
3.强制使用开口器且体位不合理。郑医生指示家属竖抱孩子仰头位嘴里撑着开口器操作,喉咙呈开放状会导致异物滑入更深,口水与呕吐物倒流呛入气管,是导致窒息,诱发喉痉挛或心脏骤停的主要原因。
4.未能有效安抚和镇静患儿,我们家属建议麻醉后取物。强制暴力使用扩口器,医院风险判断有误,导致医疗死亡事故的发生。这种做法在孩子还是呼吸正常情况下,其合理性,必要性,安全性都存在高度质疑。
5.前锋区人民医院急诊、耳鼻喉科门诊病历和抢救记录多处与实际不符,捏造事实。
6.孩子嘴里虽然含着异物(如图),但塑胶圈直径大并不能完全封闭喉道,到急诊和耳鼻喉科门诊都是呼吸正常,神志清楚状态较好,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取物,并不是非要用口腔扩口器来强行取异物,金属口腔扩口器是需要急救情况下才能使用的医疗器械,郑医生错误判断滥用医疗器械致人死亡。
三、调解
2025年6月9日,广安市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了前锋区卫生健康局、院方、我方,对本次医疗事故进行了调解。
1.院方不承认任何问题和责任。院方病历和抢救记录有多处与事实不符,现场更是各种歪曲事实,搪塞狡辩。
2.前锋区卫生健康局作为监管部门,调解当日参与的领导(戴眼镜高个子)完全偏向院方发言,不仅没有陈述事实,连中立主持公道的基本职责都没有做到,更气愤寒心的是与院方两名医生同来同往,离开的时候脸上得意洋洋还在笑,丝毫没有一点对生命敬畏之心,更不用说对死者及家属有丝毫的安慰。
一个好好的孩子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毁于人为的错误,一个本可以避免的悲剧。一个鲜活的生命突然就这样没有了,孩子那是一家人的精神支柱呀,作为父母家人的我们痛彻心扉,全家人几天来滴水未进,以泪洗面,母亲哭晕了两次了。现在这样的结果更是让全家人失去了继续生活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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