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听听”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11月23日通过麻辣社区蓬安论坛发帖反映“赛克斯首府开发商,你的吃相太难看了吧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小区开发公司收取地下停车费的问题
经核实,蓬安县“赛克斯˙首府”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属南充赛克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2022年7月8日,通过县相关职能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备案。该公司于2020年7月,在县住建局办理了地下车位预售许可证。现小区地下停车场安装有道路指向标、安全疏散通道标志、喷淋系统、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等。目前,该小区已依法具备地下停车位收费条件。
二、关于您反映394号车位没有画车位线的问题
经核实,因地下394号车位与开发企业存在争议导致车位线未画的问题属实,我局建议:您可通过法律途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关于您反映小区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超出很多小区的问题
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蓬安县住建局、发改局、自规局、市监局、人防办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全县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及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蓬住建发[2021]19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确定,自2022年11月17日起,在小区地下停车位实行服务收费。收费按三类标准为:地下车位不高于1800元/个˙年,其中:租金120元/个˙月,停车服务费30元/个˙月。引发小区业主强烈反对,认为收费标准太高,于是个别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地下停车场进出口通道上,双方僵持不下、均不让步,严重影响小区和谐稳定。为此,县住建局和公安局多次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疏导化解小区地下停车收费的矛盾纠纷,同时建议召开多方协商会议协调地下停车收费的相关问题。之前因小区业主认为停车收费标准太高,已在2022年7月29日,蓬安县住建局、周口街道办事处、周口派出所、城南社区、业主代表与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两次召开协商会议。会上广泛听取了各方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要求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按照以上文件中的三个不高于,积极主动制定收取小区地下停车费的优惠政策,要切实让利于民,充分肩负起企业的责任担当。最后,各方代表一致建议按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同意将地下停车费由原来1800元/个˙年(其中:租金1440元/个˙年、地下停车服务费360元/个˙年)的标准,优惠到1440元/个˙年(其中:租金1200元/个˙年、地下停车服务费240元/个˙年)一次性交纳一年停车费,再优惠租金100元、地下停车服务费20元的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如您还有什么物业方面的问题需要向我局反映,请您拨打0817—8639912与我们联系,让我们为共建和谐小区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
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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