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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政府为什么不按政策执行土地赔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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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达川区政府各位领导:
   本人王仁兰,达川区金垭镇火炭岩村人。
    2017年区交通局实施道路什级改造,占取我家承包土地1.21亩,超出全社人均土地面积。几年来,我们数十次找各级领导都以区政府没有出台相关赔偿文件为由,没能得到解决。
   在我们得知并看到了达川区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的(2020)33号文件中有金垭镇火炭岩村之后,再次要求镇政府领导解决时,镇政府领导却说我家被占地面积不符,要求从新丈量。在村社上报表我家是1,21亩,在未撤乡并镇之前,乡政府在凤凰山下网络回复也是1.21亩,市长热线回复也还是1、21亩。为什么在上报面积获得国家专项赔偿金的下达后却说我家的面积不符而只有0.56亩呢?为什么镇政府领导要这样做呢?区交通局作为实施业主,应该与村社签定协议,把它公布岀来不是就有答案了吗,为什么不公示出来呢?
    在我们不知道区政府有相关赔偿文件之前,去找(乡)镇领导不予解决,可现在拿着区政府的赔偿文件去找镇政府领导还是得不到解决,还百般的刁难,推,拖。还说以农村道路管理条例,用村社闲置机动土地调整。他们这种做法是不是不作为,乱作为?坑害农民百姓,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
     请求达州市达川区政府领导,调查核实我所反映的情况,能督促金垭镇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达川区政府相关补偿文件,解决好我家被占地1.21亩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谢谢各位领导
      火炭岩村王仁兰
    电话18282287340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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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达州理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25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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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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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已将此事转交达州市当地

发表于 2021-4-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仁兰女士:
  你好!收到留言后,我镇高度重视你所反映的问题。你曾多次在《凤凰山下论坛》、《麻辣社区论坛》、《市长热线》、《区长信箱》等传媒就同一诉求反映该问题,且该问题在金垭镇(含原申家乡)多次进行书面回复,现就该问题再次向你及媒体做如下回复:
  根据《四川省农村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和原村民会议决定,村道加宽占用土地由涉及相关村民小组自行调整土地,或一次性补助费用解决。2021年3月17日区交通局、镇、村组干部、社员代表和你在村办公室再次就你的信访诉求进行政策解读和反馈,并告知你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助费用或调整你所在的村民小组机动土地进行调整方案进行解决。反馈会后参会人员又一次到实地进行占地面积测量核实(核实实际占用面积为0.56亩),同时将你组机动土地按实际占用面积进行实地指界调整给你家耕种或一次性补助费用解决的两种方案,待你选择其中一种方案进行解决。若你对此处理意见有异议,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联系人:龚敏(副书记)联系电话:3500333

                                                                                                                                           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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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7 22: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区政府既然有土地赔偿文件,就应该按文件执行,国家是按上报面积下发赔償款的,确实没道理去扯面积的多与少了。

发表于 2021-4-17 22: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是以土地为主,不要伤害农民的利益,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21-4-19 16: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4-25 16: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级领導,各媒体。
   达川区金垭鎮政府的回復避开事实真像,是达川区交通局实施产业路道路拓寬什级改造为柏油路(以后的农村公交线路,沿途并设有公交站台)所占的土地,而不是村、社自己拓寬改造(原先己是硬化水泥路)公路所占的土地。
    并且达川区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中,有我们金垭镇火炭岩村,怎么能推到农村道路管理条條上去呢?为什么不按其标准执行?其后面是什么原因?

发表于 2021-4-25 16: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垭镇领导还说不适用达川区那个文件公告,那么公告中为什么只有途经的几个村而没有我(乡)镇其它村在内呢?
望各领导,各媒体,各网民关注。

发表于 2021-4-25 17: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当事人王仁兰说:    2021年3月17日有区交通局姓张的领导和金埡鎮政府龚敏书記、黄主任及村社干部,还有社员代表,在村办公室开的会,叫王仁兰先把每亩2400元的签字领了,其他的以后再说,路已经修好了的,现在还要从新丈量土地。当事人没有签字领钱,也没同意从新丈量,当时不准当事人录音录像。镇政府不按赔償文件执行,究竟想把这笔钱用去干什么?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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