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泸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连日来,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人员,对泸州市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进行清理整治。
前期,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创文”工作要求,对城区所有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居民住宅小区存在消防车道被堵塞、消防车道没有设置标识标志等。为维护消防车通道的畅通,确保火灾等紧急事故发生时,消防车能快速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消防部门列出清单,对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的86个社区、171个小区内外的消防通道,按照国标进行施划。对道路宽度超过4米但不足6.5米的小区,施划“消防车道严禁占用”字样;对道路宽度超过6.5米的小区,施划停车位和消防车道线。由于时间紧、点位多、任务重,消防支队全力以赴、全员动员、全警参与,抽调各方人员成立86个工作组,300余人参与到整治中。目前,全市共计施划消防通道137个。 在施划工作中,消防官兵对在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车辆的人员进行劝导,告知消防通道的重要性。《消防法》第六条规定:“对单位违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据悉,泸州市消防部门组织防火监督人员,针对城市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下一步,泸州市消防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居民社区消防车通道的整治力度,强化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抵御火灾防控能力,确保辖区内小区消防通道畅通,保护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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