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攀岩似乎是件很潮的事儿,大人孩子都喜欢。可这事儿有多危险,你知道吗?成都一名5岁女童在某商场玩儿童攀岩项目时不慎坠落紧急送医,而工作人员并没有从事指导攀岩项目的资格证,成都大部分攀岩指导员系无证上岗。
>>女童坠落,工作人员无资格证
事后,涉事儿童体验馆回应称,女童并无大碍,正与其家长协商处理。体验馆强调,工作人员都有从业资格证,且儿童攀岩是拓展训练,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女童掉下来可能是因为胆子小,下来的速度快了点,被吓到了!
昨日上午该体验馆仍在营业,游玩的孩童大多在6到10岁左右,带有保护头盔和安全绳,有工作人员从旁指导。现场工作人员称,他们有营业执照,没有从事指导攀岩项目的资格证。
>>高危攀岩,成都仅20余人有证
如今稍微大点儿的商场,就有针对儿童的攀岩、蹦极类娱乐项目。但记者调查,大部分项目都不能明确出示相关证书。甚至有项目经营者认为,这类设施属于儿童游艺设备,不具危险性。
而省登山协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攀岩项目不分高低,无论在自然岩壁或人工岩壁上,都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事儿童攀岩项目的指导,最低标准是“有攀岩保护员资格证书,参加相关培训课程”。目前成都仅有20余人取得了攀岩指导员资格证书,大部分从事该项目的场所的指导员,都属于无证上岗。
可成都的儿童攀岩项目,大家心里默算一下,只有20个么?
律师
属于消费行为经营者须承担责任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她认为,该项目为付费进行,女孩在攀岩时,实则是一种消费行为。尤其是这种带有一定危险性质的项目,更应该做好相关安全保护措施。如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