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江一名民代教师,上世纪80年代在一村小代课,后被辞退在家务农,如今几十年过去了,人已渐渐老迈,下辈子女工作也仅能养家糊口,家庭经济十分艰难,难得这次上面有政策说是以前辞退的民代教师可以买社保,本想抓住这次机遇买个保障……
想法是美好的,可惜……
据悉,合江县教育局此前对民代教师摸底的数量与这次各乡镇上报数相差较大,故我们尊敬的教育局领导们近乎雕难的要求“凡70年后的民代教师必须凭工资表”才能办理…… 而因为年代久远,档案资料的多次转移,以及(若干)的我辈人员在查阅资料时把当年的原件资料私自带走各自保存……我等当年村小教师根本无法找到当年的工资表……痛哭……
让我难以理解的是某些内部人士透露此次有购买社保意愿的人群中有当年聘请的炊事员、有代课教师:听说炊事员通过了,教师却有上述“凡70年后的民代教师必须凭工资表” 的雕难规定……;代小学教师通过了,代幼儿班教师却一刀锑除……;难道我等材料上的当年村干部、当年的校级同事、领导的证言不足以采信,这都是证人们签字画押了的,是值得相信的啊……同是为教育战线做奉献,为何有此区别对待
本帖最后由 民代教师 于 2013-8-13 15: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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