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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期近期工程) 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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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8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期近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相关规定,现将《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期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期近期工程)
建设单位: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地点: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B区(富加镇金钟村)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6634.8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设计规模为4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渠、调节池、事故池,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气浮设备,组合池一(水解酸化池、MBBR生化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组合池二(纤维转盘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活性焦吸附罐组,臭氧制备间,液氧化站,除臭设备,综合辅助用房(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加药间、化验室、控制室及机修间),在线检测房,尾水排放管,以及配套的公用、办公生活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企业主要为屠宰厂和食品企业,其废水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调节池+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气浮+水解酸化+MBBR+磁混凝沉淀+纤维转盘滤池+臭氧接触氧化+活性焦吸附+紫外线消毒”组合工艺尾水中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氨氮、总氮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球溪河富加段
2)废气:污水处理系统恶臭采取以下措施:对厂区废水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池体、污泥贮池进行加盖密闭收集废气,污泥脱水间进行密闭抽风,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拟设置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
针对无组织恶臭废气,本项目以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及污泥处置单元的边界为界划定1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拟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实施环保搬迁。同时在以后的规划过程中,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3)地下水:本次环评要求各构筑物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满足相关防渗要求;同时,本次环评要求在项目下游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如发现水质异常,立刻采取有效措施(如采用水动力隔离技术)阻止污染物的扩散迁移,将地下水污染物控制在局部范围,避免对厂区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通过采取上述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防止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噪声:产噪设备主要为厂区污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生产设备,项目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待鉴定废物。一般固废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待鉴定废物污泥、饱和活性焦经鉴定后属于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固废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属于危废则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通过采取与之配套的环保措施、可行的治理方案,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是短期的、也是多方面的,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运载车辆尾气和扬尘等;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源于主要污染源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在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尾水中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氨氮、总氮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球溪河富加段
经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在排污口下游2km(污染物核算断面)处,CODNH3-N、总磷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域标准。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项目,为环境正效益工程,提高了污水收集率和处理效果,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作用十分明显。建设单位应当严格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正常排放情况下,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大气环境影响:经预测,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废气中硫化氢、氨气排放均不会造成当地空气质量超标,项目废气污染物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小,不会引起八角庙居民等保护目标处环境空气质量超标,故项目正常运行对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本次环评本项目以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及污泥处置单元的边界为界划定1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拟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农户进行环保搬迁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各项大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地下水环境影响:依据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分析,本项目涉及的各构筑物均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满足相关防渗要求;本次环评要求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如发现水质异常,立刻采取有效措施(如采用水动力隔离技术)阻止污染羽的扩散迁移,将地下水控制在局部范围,避免对厂区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
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从地下水环境影响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5)声环境影响:针对本项目噪声源强,通过采取隔声、定期调试等措施处理后,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低,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废品回收站收购、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或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待鉴定废物污泥、饱和活性焦经鉴定后属于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固废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属于危废则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因此,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7)环境风险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本项目生产过程及废料储存环节涉及的突发环境事件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为次氯酸钠、机油及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机油。通过对物质危险性、生产系统危险性进行识别,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次氯酸钠、润滑油及机油泄露、火灾、爆炸等引起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本次评价分别从储存风险、运输风险、火灾爆炸风险、电气安全、环保设施等方面提出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措施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环境风险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期近期工程)位于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B区(富加镇金钟村),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拟建场地周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拟采取的废气、污水、噪声、固废、地下水等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建成营运后,将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防范,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具体如下:
提取码: e7ky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单位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
联系人:毛楣
联系电话:18080376338
电子邮件:310074843@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碧水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人:蒋涛
联系电话:18086839272
电子邮件:735320874@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群众、单位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提取码: brj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现场填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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